•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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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年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落实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好2016年年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要参照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详见校组〔2016〕17号)要求,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要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3、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不定综合评定等次。外出并确实无法按期返回的党员,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年老体弱或患重病确实无法参加的离退休党员,经所在支部同意,可不参加评议,但支部要向他们通报情况,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全体党员要认真填写《我院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2),并报分党委存档,其中受组织处理者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经分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公章后存入党员档案,并复印一份交校组备案。

4、分党委书记应审阅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记录,辅导员应审阅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记录,对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只开展批评或只开展自我批评的,要责成党支部重过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支委会)要在会前认真审阅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认为全部合格后,才可召开组织生活会。

5、各单位应在本学期末放假前将《我院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表3)电子版、纸质版(1份)以及经分党委书记签字的各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勿交打印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