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4-11
  • 发规办
  • 阅读量: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来函《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号),为做好2016年我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一、人选指标

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全省实行总量控制、限额推荐原则。2014年省人社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3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不占控制指标,“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可优先推荐)。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学院(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2、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登陆: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下载,并按说明安装使用)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

3、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制作封面、目录)一式2份。

4、《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业绩贡献”按照模板填写,与《专家情况登记表》中相关内容一致)。

请各学院(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择优产生推荐人选,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17),并将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申报人数据库文件(文件后缀为“.RPU )和《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330721700@qq.com

校人事处联系人:程国庆 李璐 联系电话:22865279


                     校人事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