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2-15
  • 美院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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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落实2015年年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5年年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开好2015年年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紧密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以及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2、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体党员要认真填写《我院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1),并报分党委存档,其中受表彰或组织处理者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经分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后,加盖公章存入党员档案,并复印一份交校组备案。

    3、分党委书记应审阅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记录,辅导员应审阅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记录,对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只开展批评或只开展自我批评的,要责成党支部重过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支委会)要在会前认真审阅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认为全部合格后,才可召开组织生活会。无正当理由,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分党委要填报《失去联系六个月以上的党员情况表》(附表2),民主评议直接定格为“不合格”。

    4、各单位应在2016年1月10日前将《失去联系六个月以上的党员情况表》、《我院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表3)电子版、纸质版(1份)以及经分党委书记签字的各教工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原始记录复印件(勿交打印材料)报校组。


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