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1-20
  • 美院记者
  • 阅读量:

关于在全校范围开展教师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师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推动我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教师进行教育普法考试考核的通知》(闽教法〔2013〕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法办〔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普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需成立普法教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此次普法教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工作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名单、考试安排计划、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二、考试对象

       全校在编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

       三、考试范围及形式 

       1、考试考核范围:参考书籍为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的《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

       2、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为开卷考试,采用教育厅统一命题的《2013年福建省教师普法考试试题》(详见附件1)。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印制试卷,确定考场、考试时间(限定为11月21日—11月29日)后及时组织人员参加考试。试卷需统一用黑色钢笔或水笔作答。

       3、阅卷工作: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人员的试卷由所在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阅卷。

       4、成绩存档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学校将把此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四、其他有关事宜

       1、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请将本单位考试成绩汇总后以表格形式(详见附件2)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备案(试卷由各单位自行保存留档),同时需发送电子版至faoz@fzu.edu.cn

       2、此次考试是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和步骤,也是我校努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重点措施。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措施,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精心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

       3、各学院(机关部处、单位)近期要集中时间组织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 


    附件:

       1、2013年福建省教师普法考试试题下载附件

       2、成绩汇总表格下载附件

                

    人事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