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1-04
  • 院党办
  • 阅读量:

关于评选2016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个人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今年,我院新闻宣传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学院重点工作为抓手,以服务学院内涵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思路,加强策划,拓宽宣传渠道和平台,提高了新闻宣传报道的层次和水平,为宣传学校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提升了学校、学院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决定组织评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部门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各部门撰写的关于本部门各方面工作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含学院网站、鹭潮书院公众号)刊登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反响较大。

3. 新闻宣传工作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能主动向党委办公室提供新闻素材和稿件,积极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没有重大负面新闻报道及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 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 责任心强,有良好的采访作风。

3.工作积极主动,在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积极撰写展示本部门工作成效与特色的新闻稿件。

4.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5.在院内外媒体(含学院网站、鹭潮书院公众号)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6.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评选名额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个。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0名。

三、奖励金额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0元/人。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500元/人。

三、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上述评选条件积极推荐上报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

2.先进个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若干名。

3.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不再参评。

党委办公室将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结合各部门平时向校内各媒体投稿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做出综合评定。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于1月 10日前报党委办公室2号教学楼109,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71931712@qq.com邮箱。联系电话:3753785,游老师。

                 中共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委员会

                                   二O一七年一月四日